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上海资讯

上海开发商赠送超大阳台叫停

在上海,通过赠送“超大阳台”而“玩猫腻”、依据不同标准计算容积率等做法将被叫停。26日正式印发的《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对 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规范。《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于阳台一般按1/2面积计价,一些开发商由此设计“超大阳台”或“超大飘窗”,以达到多算面积计价的目的。对此,《暂行规定》明确, 阳台的设计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米(含),且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8平方米的,可以按1/2面积计入容积 率。否则,必须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飘窗方面,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0.5米,飘窗高度应不超过2.2米,且自外墙墙体结构外边线,至飘窗外边 线距离不超过0.6米。否则,应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不少开发商卖房时常打出“赠送地下室”的“招牌”。 但有时地下室在地面以下的部分较少,成为“地上室”。《暂行规定》明确,地下室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建筑面积才能不计入容积率。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房间地 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除地下车库外,只能通过垂直交通(电梯、楼梯)进入地 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