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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审议食品安全相关草案

 针对当前上海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本市拟通过对食品添加剂的规范、生产日期标注、回收食品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设计,为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增添法制防线。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天召开,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凌所作的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草案修改稿新增了食品添加剂规范、生产日期标注、回收食品规范、进货查验记录、现场巡查、监督管理无缝衔接、诚信体系建立、统一举报投诉和举报奖励等八个方面的制度。

  在全体会议审议中,季晓东委员指出,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应对添加剂的使用实行告知公示制、承诺制和责任制;叶辛委员建议,除明确必须添加之外,还应对可加可不加的添加剂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瞿钧委员建议,鉴于市政府已设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可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并归口处理。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俞国生所作的关于《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并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据悉,此次一审的条例修订草案创设性地赋予了镇乡和街道一定的区域性监督管理权,

  进一步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作用,以解决"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的实际问题。同时条例修订草案在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委员毛文佩所作的关于《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延照、钟燕群、杨定华、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出席会议。副市长沈晓明列席会议,副市长姜平作市政府有关情况的通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